關于在主城區部分道路設置
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嚴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為了加強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和張家口市創建國家級文明城市創造安全、文明、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公安部《關于〈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試行)〉》第四條“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體情況,設置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嚴格管理路段”的規定。決定在主城區部分道路設置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嚴格管理路段,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嚴格管理路段范圍。
1、長青路(古宏大街—至善街);
2、中學街(明德北路—長青路);
3、公園街(明德北路—長青路);
二、對于在上述路段及便道的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規定告知、處罰。請廣大市民大力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工作,做文明交通的參與者、維護者、實踐者。
張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編輯:呂永清
審核:冀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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